新加坡法院在 Bybit 案件中将加密货币定义为财产
在 Bybit 针对其承包商的诉讼中,新加坡高等法院承认加密资产是可以信托持有的财产。
Bybit 指控其员工何凯欣违反了合同,该公司声称她将超过 420 万美元转移到她秘密拥有的地址。此外,据称她还将法定货币转入她的个人银行账户。
新加坡主审此案的法官 Philip Jeyaretnam表示, USDT 可以像任何其他财产一样以信托方式持有。
法官引用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公众咨询回应,它肯定了识别和隔离数字资产的可能性,包括将其托管在信托中。
Jeyaretnam 进一步强调,加密资产持有者拥有无形财产权,普通法承认该财产权为诉讼财产,并可在法庭上强制执行。
法官补充说,加密资产持有者原则上拥有无形财产权。他补充说,加密货币与法律对待其他社会结构(例如金钱)的方式并没有显着不同。
“只是因为人们普遍接受贝壳、珠子,不同于印刷的纸币,交换价值它们才成为货币。虽然有些人对加密资产的价值持怀疑态度,但值得记住的是,价值并不是物体固有的。”
--菲利普·杰亚勒南(Judge Philip)法官
法官还命令何凯欣将资产转回 Bybit。
新加坡高等法院的这项裁决确立了加密资产可以被视为财产,为涉及加密货币的纠纷和案件开辟了新的法律途径。
Scan QR code with We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