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Web3新经济和代币化白皮书》到底看到了什么?

金色财经 view 25869 2023-4-21 15:34
share to
Scan QR code with WeChat

我们从《Web3新经济和代币化白皮书》到底看到了什么?

Hong Kong Web3 Festival

在上周举办的全球币圈盛会——香港Web3嘉年华上,其中的“代币化未来”主题论坛中,万向区块链首席经济学家邹传伟发表了Web3新经济和代币化主旨演讲,宣布万向区块链发布《Web3新经济与代币化未来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将从 Web3 底层逻辑和进化趋势切入,讨论一切价值皆可代币化的前景,探讨代币经济学涉及的货币政策和机制设计等问题。刘律师将结合本次参加香港盛会的经历,谈谈对此的理解和看法。

Part 1. Web3到底是什么,有什么价值?

Web3是什么?全网有很多讨论和说法,无外乎在“价值互联网”的说辞框架中兜兜转转。但是,老百姓的视角中,却很难弄懂Web3究竟是什么。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通常有两种:其一,Web3是一种技术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而只有惠及大众的落地应用出现,人们才能理解和接受它;其二,Web3 Builders“醉翁之意不在酒”,用一些“不明觉厉”的词汇,只是为了掩盖“不为人知”“难登大雅之堂”甚至“可能触犯法律”的目的。截止到目前,这些Web3 Builders到底是何目的?——“因人而异”,抑或是“见仁见智”。

Part 2.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Web3的“共建共享”机制,离不开“发Token炒币”。

发Token“炒币”,美其名曰:“代币的激励机制”,这一模式却让人谈虎色变!这也是圈外人诟病币圈、Web3圈层的最为本质的原因之一,毕竟有无数家庭毁在了炒币这条路上。假设“不发币、不炒币”,能不能建设Web3?对于这一问题,似乎所有的Web3 Builders都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区块链建设者们一直诟病,境内区块链事业发展受限的原因就是阉割了“代币的激励机制”这一灵魂。所以说,在Web3 Builders的世界里,Web3的发展一定离不开“代币的激励机制”,也就是必须“发Token、炒Token”。“发Token、炒Token”的价值和意义何在?在老百姓的世界里,并不是完全不能理解的,比如“股市和期货”也被合法化了,法律承认它的发展,必然有它的价值和意义。

我们从《Web3新经济和代币化白皮书》到底看到了什么?

Part 3. “发Token炒币”的意义,必须回归“赋能实体”的本质。

无论如何,“发Token炒币”本质上都是一个金融行为!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在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2021)上发表主题演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理念相关政策和长期效果》中具体分析了“金融服务实体的模式和意义”,纵然,有些国家不再强调“金融服务实体”这一宗旨,但是我们国家,从国情、政治体制、民众的投资、消费观念出发,必然离不开“金融服务实体”这一原则。

如果“发Token炒币”,背后不能赋能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其炒作行为,与“赌博”“庞氏骗局”并没有区别。然而事实上,据调查,绝大多数发币的项目方都没有将发币募集到的资金,运用到其发币之初在白皮书宣告的项目当中来,甚至很多白皮书都是杜撰来的。并没有募资背后对应的企业发展,更甭谈所谓的创新经济发展。目前,通过发币融资发展背后的创新项目公司,刘律看到最多的,无非是所谓的“公链建设”,这一块有场景的,能落地的,不得不说的,就是放巴菲特鸽子的孙某建设的波场生态。但,这个链上生态的意义和价值,与其金融行为募集到的资金,能否成正比就很难说了。这就好比,茅台市值万亿,不过是个酿酒产业,国家似乎也不需要耗费巨资来培养那么多的酿酒师增进老百姓品酒口感这一事业。

有人说:“发Token炒币”可以增加消费,这也是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地方呀!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我们要算“投入产出比”这笔账。如果,“发Token炒币”属于“割散户的韭菜,中饱私囊”,仅仅是肥了项目方和大户们,然后仰仗着这帮项目方和大户们拿着韭菜们的血汗钱去挥霍进而促进消费,拉动经济的发展,似乎是个亏本的买卖。

有人又会说:那拉斯维加斯、澳门等地为什么赌博合法化,这不也同样的道理吗?针对这个情况,我只能说:把吃血的大户们聚集在某个地方,以此拉动这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代价是牺牲大户在全球造成的损害,这种模式不符合我们国家的国情,尤其是在“韭菜众多”的大陆。

我们从《Web3新经济和代币化白皮书》到底看到了什么?

Part 4. Web3的“代币激励”机制,有赋能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应用场景”吗?

“技术无罪”,技术是中立的,重点在于技术的应用场景是什么,人们拿技术来干什么?原子弹用来保护国家、发电,作为新的能源,那么技术就发挥了正向的价值;如果原子弹用来毁灭地球,那么技术带来的就是灾难。同理,Web3的“代币激励”机制,到底是用来给项目方当做“行骗割韭菜”的工具,还是“繁荣新经济模式”的发展?

刘律师两年前就在跟所谓的“币圈、链圈”大佬多次研讨“代币激励正向的应用场景”问题,我在《数字货币与法》这本书的附录三“虚拟世界中的价值问题漫谈”中也着重论述了这个问题。

试举一例:我们今天使用如此方便的的地图导航,其实都是通过早期地图开发公司耗费巨资,聘请专业的人员,预制专业的设备,耗费数十亿所打造的,在我们国家首次启动地图开发项目的公司,便是大家耳熟能详的“高德地图”。

其实在高德地图启动线下采集实景数据之前,很多地图公司也都有这个想法,但是一来苦于庞大的工作量,需要号召和管理数量众多的参与人员;二来需要耗费巨资,且短时间企业还难以通过采集数据盈利。这两层因素就导致很多有此想法的公司打了退堂鼓,使得,在今天看来如此便民,对社会有巨大价值的科技创新差点就此停滞。要不是阿里巴巴注入海量资金,恐怕高德地图实现全国每条街道、每个小区实景数据建设的步伐仍要放缓。通过该案例,我们试想,如果现实世界存在一项对社会有巨大价值,但需要耗费巨大的资金或者人员来参与开发、建设的工程,在前期缺乏资金、缺乏人员的情况下,能否通过Web3激励机制来解决这一难题呢?

譬如说:高德地图发布一项公告,号召全国各个地方的人员前期无报酬参与地图实景数据的采集,然后凭借采集的数据发放“工作证明”,这个工作证明(使用权凭证)可以作为免费或者优惠使用高德地图未来的项目;或者高德地图未来的项目盈利,可以凭工作证明来参与项目盈利分红;同时,一旦高德地图项目完成,这个工作证明类似于股票可以拿到专门的二级市场(交易所)来上市交易,从中让参与者获利。这样高德地图可以在前期几乎不花费成本,且能够号召如此庞大数量的参与群体,来共建对社会有巨大价值的事宜;同时,也不会让参与者毫无获利可言。

这种参与项目建设的行为类似于投资。一旦项目成功,凭借工作证明,参与者既可以享受项目的使用权、收益权,又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这指不定比一开始付费报酬得到的好处多得多,显然是“双赢”的,难的是在前期凝聚起这种“共识”。

我们从《Web3新经济和代币化白皮书》到底看到了什么?

Part 5. “所得+投资”与“使用+投资”哪个故事更性感?

今天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场,讲的是“所得+投资”的故事,营造一个企业、资本、投资者、配套产业互利共赢的模式。

股权具有三个特征,任何一个股民都可以享有:分红权、决策权、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但是,小股东很少能行使后两项权利,且大部分上市公司股民,也很难在公司分红中获益。这也就造成了大量股民还是通过股票的市场涨跌来盈利,个中区别在于选择短线还是长线;做多还是做空。但是,绝大多数的股民并没有投身于企业的建设中来。

今天,Web3 Builders 站在传统股票市场“所得+投资”的角度进行创新性思考,能否进一步激发股民共建项目企业的空间,让股民不仅享有项目的投资收益,还可以参与项目的建设中来?

刘律师认为,这种创新性的思考,自然是大有裨益的。但关键在于——“什么项目是能支撑起全民共建的?”在这一点上,大家不约而同,想到了“元宇宙”,虚拟世界。譬如说:号召大量的程序员,参与共建元宇宙项目,然后通过发行“工作证明”,同时赋予工作证明具有“项目使用权”、“项目收益权”这些功能,进而激发程序员的“使用+投资”的兴趣。

然而,想象终归是想象,目前并没有发现任何元宇宙项目满足“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项目程序员自发参与共建”、“二级市场共识程序员参与项目的工作证明”、“共建的程序员对项目具备使用需求”等诸多要求。但,刘律师是持有乐观态度的,相信未来科技的发展,是可以有该种项目的诞生,进一步激发经济的发展,更好的提高社会的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工作效力,进而为人类社会的正向发展创造价值。

我们从《Web3新经济和代币化白皮书》到底看到了什么?

Part 6. Web3创新离不开“代币激励”,但也要警惕为庞氏骗局“递刀子”

言归正传,既然Web3创新离不开“代币激励”,我们就应当尊重这一事实,只有在尊重这一客观事实的前提下,我们才能进行创造。否则,一味地回避和遮掩,只能是阻挠创新的脚步;但是,与此同时,我们看到:目前所谓的的Web3市场确实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醉翁之意不在酒”、“浑水摸鱼”、甚至“吃人血馒头”的不在少数。

在香港Web3嘉年华会议现场,刘律师和会场中数十个展台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交谈,了解了各自的项目介绍。但是,会议现场,除了交易所以及一些项目方,更多的是围绕Web3项目提供服务的服务商,比如数据存储公司、服务器公司等。

最后,在刘律师看来,为人类社会增加正向价值和福祉的Web3事业,还在路上。它不仅需要Web3 Builders的进一步创新思考和实践,还需要建立一个更加稳定、有序、法治、合规的市场。周小川在博鳌论坛记者会上说:金融有两个本质:一个是要赋能实体经济发展,项目方融到的钱要干在正事儿上;另一个是要控制炒作的风险,避免所有的散户都被项目方和大户给收割了。纵观整个金融监管以及各国证券法的发展,无一不是围绕这两点来展开的。所以,期待香港地方立法能给Web3 Builders带来更加适宜的法治环境。

接下来,刘律师将主要围绕香港的法规政策,进行系列探讨,以期为正向的Web3 Builders的伟大事业添砖加瓦!

btcfans公众号

Scan QR code with WeChat

Disclaimer:

Tags: Web3
Previous: 像 Solana 这样的区块链吹嘘“速度”——但它具有误导性 Next: 前以太坊矿工 CoreWeave 在 B 轮融资中筹集了 2.21 亿美元

Related